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2年3月成立的。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组织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07年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商学”。学校位于武汉市,位于风景秀丽的汤森德湖,现有面积106万平方米,学校建筑面积660000平方米,校园四周绿水、绿树、四季、百鸟歌唱,充满活力。
学校要充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德好、学深、造福各界”的校训。坚持以需求为本、创新协作的发展思路,加强学校人才建设,振兴有特色的学校,依法治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贯彻道德修养的根本任务,努力使学生获得更高质量的学习经验,坚持本科教育的原则。努力质量,创一流本科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培养思想、能力、责任的应用型、应用型人才(以下简称“三有三实”人才)。
学科与专业体系日趋完善,优势开始显现。学校以经济管理为骨干,法律、文学、理学、工程、艺术等相关学科的学科和专业体系日趋完善。目前,全国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法学四大重点学科,“楚田学者”中有14家拟设岗位。本科专业有61门,其中国家级专业3门,国家和省级综合改革专业9门,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门。金融、会计、财税、法律、物流、旅游等学科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人才培养质量高,特点鲜明。学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努力促进产学研结合,努力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为社会输送大批优秀人才。因管理这所学校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目前,湖北有近16000名本科研究生,他们多年来一直处于省属高校的前列,本科录取分数线。2012年以来,我省会计专业研究生连续五年位居全省高校第一位。
深入提出了加强学校人才建设的战略,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坚持教育与诱导并重,结构合理,职业精神强,生机勃勃,师资水平高。目前有专职教师933人,其中教授109人,副教授350人,占博士学位教师的43.52%,湖北省“100人才计划”学者2人,楚田学者专任教授16人,其中专职教师933人,其中教授109人,副教授350人。近几年来,学校加大了吸引台湾人才的力度,有36名全职台湾教师,受到了台湾国家和省级工作机构及台湾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批准我校为“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和创业示范点”,是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张璀璨名片。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之间的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校坚持以理论研究为指导,以应用研究为重点,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在区域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碳排放交易、现代物流、水资源保护与立法等领域建设平台,培育成果。在湖北省建立了1个国家级合作创新中心、1个省级协作创新中心、7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级科研平台和2个省委、省政府改革智库。目前,我们正在与荆州市、黄冈市等7个地市开展战略合作。五年来,先后承担教育部国家自学、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74项,在中英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01篇,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3项。中央和省级领导批准了40份研究报告,并将其转化为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和法律以及政府的规划和决策。
合作办学模式具有多元性、开放性和包容性。学校本着开放办学的原则,积极探索各级、各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十多个国家和香港、澳门、台湾的四十多所著名大学、教育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展师生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开展科研合作,共同培养和赞助硕士学位。我们将进一步促进产教结合中的校企合作,就“六个共同”问题与政府、行业和企业开展多元化、深入的合作。我们与多家知名企业共同创建了农业银行长江学院、中白江龙学院、冷链物流研究所等高校企业合作平台,共同建立了149个实践培训和就业创业基地,以及一个国家级实践基地。省级(示范性)有五个实训基地,创新了校企合作、育人合作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
今天,学校高举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以崭新的姿态,牢牢把握人才培养能力的核心,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推进特色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
为了进一步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办学优势,湖北经济学院已被湖北省教育考试学院批准。湖北经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招收兼职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负责学生的日常教学和管理。目前,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兼职推广本校直修课程提供会计、市场营销、金融学、电子商务、动画等12个专业。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以规范的教学组织、严格的教学管理、高质量的通过率,多次被上级认可并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热烈欢迎广大学生报名!<
湖北经济学院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体,开设专业是我校的重点专业之一(有的是教育部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建设重点学科),毕业文凭中蕴藏着大量的黄金。
2.根据创新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的要求,实施“双证书”毕业,有效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5。实施专业助教制度,按照普通本科学生的管理模式进行教学和日常管理,全方位为学生服务。
1。通过采用普通高校学生的管理模式,安排星期六、星期日和部分时间上课,将自考部分时间学生升入我校直接班。2。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专业计划组织教学和参加统一考试。
2。采用累积学分的方法,在学习结束时完成学分,颁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与湖北经济学院共同签署的本科文凭,国家对学历的认可,教育部的电子注册,可在线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符合授予学士学位证书条件的毕业生,经考核后,应当获得湖北经济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良好的品行:获得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证书,3门学位课程的平均分在70分以上,每门学位课程的成绩不低于65分;一个外国语省的学士学位通过或通过CET-4或CET-6。外语成绩对学生在家学习是有效的。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标准的毕业生,在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后,可直接向研究生和国家公务员提出申请。
4.根据湖北省大学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文件(Ebi(2002)7)的精神,在就业单位完成学业的毕业生,可以凭毕业证书和就业单位的来函,到湖北省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书”。
(1)豁免政策: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成绩的学生可获豁免修读“英语(2)”课程;在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取得(NCRE)证书或以上的,可以免考“计算机在管理系统中的应用”及其实用课程等考试。
(2)学业绩效综合评价的管理方法:实施学业绩效综合评价的过程,按百分比体系进行过程评价,课程过程评价结果占30%,试卷总分占70%。课程过程评价分数为40%,正常作业为30%,综合测试为30%。过程评价结果低于统一试卷的,不纳入课程成绩,课程成绩采用统一试卷成绩。根据学业综合评价管理方法的要求,湖北经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学生课程过程评估报告给湖北教育考试学院审批。
(3)技能评估与实践环节评价课程:技能评估与实践环节评估课程由湖北经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处组织实施。结果经湖北经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湖北教育考试学院审批。
2。本学校直接班部分时间晋升的申请人为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或已取得大学文凭的学生,当学生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文凭时,需要颁发大学文凭和教育部的电子教育证书。
2。报名手续:学生携带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经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删除)验收后,报湖北教育考试学院注册学生。
注册地址: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湖北经济学院法律商业综合楼一楼1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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