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自考业务项目、办理程序及要求
1。营业厅地址:石家庄市红旗街299号南招生大楼二楼电话:0311/83850898,0311/88609894(传真)。
2。工作时间:上午8:30,上午12:00,下午1:30。(6月至8月下午工作时间:2-30-5-30)
3。考生到营业厅办理业务前,应事先确定是否更改了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如有任何变更,请联系营业厅确认是否有必要提交额外的证明材料,然后到现场办理业务。
申请人须提交:(1)身份证正本及副本;(2)证书正本及证书副本。
注:2003年毕业前的补充是2003年及毕业后的“学历报告”,替代者为“考生成绩证书”。这两份证书与研究生登记表具有相同的效力。
注:企业管理大厅只审核或颁发中文等级证书。目的证明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项目,应在结果清单下以注释形式添加。需要外文成绩证明的考生,可以向公证处持有大厅盖上中文等级证明的翻译公证。
提交:考生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应注明高考年份、联系号码及证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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